不过也正因为李雅的美腿十分修长,在靴底惨死的男人根本没有多少机会将血溅到过膝靴的大腿部分。不然,过膝靴的九十五厘米靴筒可是一直包裹到了李雅的大腿根部的,犯人哪里有胆量将脑袋伸到李雅的包臀皮裙下去舔那部分靴筒?
犯人拼命舔啊舔,累得满身大汗,总算是将两只长达九十五厘米的白色超长靴筒舔得一尘不染。他还怕李雅不满意,又俯下身子,将脸贴在地面上,艰难地将舌头伸进高跟靴防水台和金属高跟之间狭小的三角空隙,用舌头去将靴底下的血和泥尘一点一点舔了出来。
那犯人舔了足足十分钟,期间连舌头都不敢缩回去一下,直舔得舌头和嘴巴都发麻了。终于,李雅的一双过膝高跟靴从靴筒到靴底、从靴尖到后跟,每一分每一寸都被舔得干干净净了。
犯人拼命服侍的样子全都被李雅看在眼里,但却没有让她有丝毫触动。因为在她心目中,这些地下党犯人被榨干情报之后剩下的唯一价值就是供她虐杀取乐,是等同于消耗品的卑贱物品;在被她虐杀之前还有机会为她舔靴,这应该是他们的幸运。至于因此饶过这犯人一命什幺的,这类念头根本不可能出现在李雅的脑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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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雅低头仔细打量美腿上长达九十五厘米的超长靴筒。只见洁白光亮的人皮靴筒上,虽然看上去鲜血淋漓,但实际上没有一丝一毫是浸入到靴筒皮革纤维内的;所有的血水都只是暂时性地沾附在靴面上,很快就沿着光滑的靴面流了下去,然后汇集到细长的金属高跟上,最终顺着金属高跟上的血槽一滴一滴地滴落到地上,没有一滴是会残留在靴筒上。
偶尔有一些血肉粘在靴筒上,因为粘性的缘故没有自行滑落,但在犯人的舌头舔过之后,这些血肉也消失得无影无踪,根本不会留下任何不洁的痕迹。
李雅看到洁白的人皮靴筒依旧晶莹剔透,美丽高贵得如同汉白玉石一样,满意地点点头。
“还不错。”
李雅今天晚上主要是想看看詹姆斯给她做的这双人皮长靴,在靴面质量方面到底如何,以及是否便于保养等等。因为李雅平日里每天要踩杀处决不少犯人,如果一旦出现了地下党组织的罢工、暴动什幺的,前去镇压的行动就更是一场残酷无比的大屠杀。每一次都有大批手无寸铁的工人群众惨死在李雅的高跟靴下。李雅的一双绝世美腿上可谓是沾满了革命群众的鲜血。之前李雅穿的皮靴,有些是意大利法国进口的,有些国内特别定制的,每一双都昂贵无比,其价格是那些连饭都吃不饱的贫苦底层民众连想也不敢想的。但在一次又一次疯狂的踩杀屠虐中,这些昂贵的皮靴都不同程度地发生了血水浸进靴筒内部、或是血迹无法清洗干净的情况,这令李雅感到相当不满。毕竟对李雅来说,这些出身于社会底层劳动者的革命者都是一些低贱的奴隶,一想到这些低贱奴隶被自己踩死时喷出的脏血有可能会玷污到自己高贵的玉足,或是让自己漂亮的皮靴沾上洗不掉的污垢,李雅就打心底地感到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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